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主要承担以下职责:1、协调组织残疾人劳动就业法规、政策、规划、计划的落实。2、承担全省残疾人职业技术培训规划、计划的落实。3、承担全省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工作。4、承担全省残疾人就业、职业培训的有关信息统计、处理工作。5、协助省残联教就处对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的规范化建设进行指导。6、监督检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工作。7、承办省残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5年,云南省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紧扣《云南省残疾人就业工作“十二五”实施方案》任务目标,继续按照“强基础,创品牌,树形象”的总体思路,以“完善服务体系、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水平”为主线,以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的各项政策为抓手,摸清残疾人就业服务需求,开发适宜就业岗位,提升就业服务能力。以政策带动就业,以市场撬动就业,以项目扩大就业,以就业促进增收,实现残疾人就业总量扩增,全面完成年度各项任务,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
一、积极推进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就业服务能力
(一)顺利通过中残联就业中心对我省残疾人就业机构规范化建设检查评估验收。
(二)重点加强州市、县区级机构的规范化建设,完善就业服务的各项制度,
(三)进一步做好省级残疾人就业服务大厅建设工作,完善残疾人优秀作品展示区,购买了一批有代表性的残疾人技能优秀作品,充分展示我们残疾人职业培训的成果和残疾人能工巧匠的精湛技艺。
二、参加第五届全国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暨第二届全国残疾人展能节
2015年7月,第五届全国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暨第二届全国残疾人展能节于在湖北省武汉市举行。本届竞赛我省共参加了计算机、工艺美术、服装、手工制作及其他五大类20个项目,32名残疾人选手参赛,通过参赛选手顽强拼博,我省代表团获得封面摄影第三名、服装裁剪第五名、男服制作第七名,四名选手获得优秀技能奖,六名选手获得拼博奖,云南代表团获得优秀组织奖,总成绩在全国排名中上、西部地区领先水平。
展能节上,我省认真选择了5类百余件具有云南特色的参展展品,精心设计了各部分展厅,使每一个展位独具特色,展现云南风采。我省风采人物展出了邓成菊等三位自强模范,充分反映了残疾人在各行业做出的巨大贡献。我省技能展示了全国唯一的书法展示项目——和志刚老师的口书,国务委员、国务院残工委主任王勇,中残联主席张海迪、理事长鲁勇等与会领导亲切会见了他并给予高度评价,并成为展能节的焦点。我省的展品展销区展销了德宏璞玉坊玉雕、哏从国葫芦丝、大理蜡扎染、大理洱源凤羽砚台和云南开放大学特殊教育学院的彩陶等5类产品,现场销售额5000元左右,产品预定金额15万元左右,与全国多个省市达成初步合作意向。
三、多措并举,促进多种形式就业,努力扩大残疾人就业规模
(一)制定了《云南省“助残就业同奔小康”百企千人创业就业行动方案》,方案中明确从2015年到2020年,创建500个以上残疾人创业就业示范点,扶持6000户残疾人创业就业,新增残疾人就业10000人以上。制定和出台了《云南省残疾人创业扶持管理办法》,明确对残疾人创业和安置较多的用人单位的扶持,从政策层面促进残疾人就业。2015年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户1000户,残疾人创业就业示范点20个,残疾人就业示范基地10家,分别给予8000元、5万元和10万元的扶持资金,进一步加大促进残疾人就业的力度。为了鼓励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省就业中心草拟《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2015年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用人单位奖励经费安排的通知》(云残发〔2015〕115号),筹措经费320万元,对全省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为安排残疾人就业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二)一如继往地开展好残疾人就业援助月活动
人社部、中残联《关于开展2015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的通知》收悉后,省残联、省就业中心领导高度重视,及时与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2015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的通知》,对全省就业援助月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2015年1月8日, 由云南省残联和省人社厅共同组织的2015年云南省就业援助月活动启动仪式,在昆明市五华区残联举行。本次活动共吸引了43家用人单位参加,提供673个岗位,到场参加活动的残疾人及其亲属近400人,经供需双方洽谈,29个用人单位与161名残疾人达成就业意向。
援助月活动期间,全省残联共走访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家庭6332户,登记失业的残疾人12063人,组织残疾人专场招聘会63次,实名制纳入年度培训计划残疾人12104人,帮助1279名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实现了就业,其中社会用人单位按比例吸纳就业人数505人,帮助5208名残疾人享受了专项扶持政策。
(三)做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和管理工作。省就业中心按计划组织对全省县级及以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核定征收人员的业务培训,培训内容有业务政策和征收软件新增功能操作培训、2015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中针对性问题的解释等,通过培训使相关工作人员进一步掌握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核定征收工作方法,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疑惑。
(四)指导各地开展残疾人专场招聘会,千方百计促进就业。2015年文山州、丽江市、华宁县、弥渡县等地结合当地实际,陆续开展形式多样的残疾人专场招聘会。
(五)2015年,云南省残疾人就业服务大厅进一步规范管理和服务流程,热情接待来访的残疾人及其家属247人次,为151名残疾人做求职登记,21家企业提供100多个用工岗位;推荐就业94人。
(六)落实好残疾人担任农家书屋管理员工作。
2015年全省共完成培训36000人次(其中职业培训8520人、农村适用技术培训27480人次,其中省中心完成1055名残疾人职业技能示范培训),新增就业6525人,其中:按比例按排残疾人就业1350人、集中就业885人、个体就业和自主创业1930人、灵活就业和居家就业1130人、基地就业620人、公益岗位和社区基层就业610人。
四、着力打造残疾人就业培训品牌,充分发挥示范、指导、辅射作用
根据《2015年云南省培训工作任务分配表》任务安排,省本级今年残疾人总培训任务数为730人,其中就业技能培训600人。一年来就业中心按财政批复项目,结合就业市场的需求,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和各地残疾人就业培训基地的优势,打造出符合我省就业市场需求的特色项目。结合我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的需要,建立残疾人职业培训补贴与培训质量、一次性培训后就业率相挂钩的机制,进一步完善培训工作体系,制定主要项目培训标准,切实抓好培训评估、培训后跟踪服务与重点扶持等工作环节。
积极通过与各州市残联以合作和委托的方式大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大大提升了残疾人就业创业能力。以点带面指导和引导全省开展了民族工艺品加工、电焊工、摩托车维修、电动车维修、农机具修理、平面设计、计算机维护、美容美发、陶宝网创业、木雕、玉雕、茶叶加工等培训项目,共计培训残疾人1055人。上述培训项目的设置以培养残疾人的就业技能、创业能力为重点,实现残疾人的培训需求与培训资源的有效对接,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增强残疾人参与就业竞争的能力。通过培训增强残疾人参与就业竞争的能力。并通过各州市开展的供需见面会和政策扶持,实现了残疾人就近就地就业和创业。
五、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就业服务专业化水平
(一)召开全省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负责人暨业务培训会。
为了及时传达贯彻2015全国就业中心主任工作会议精神,部署2015全省残疾人就业工作,3月在普洱市召开全省各州市就业中心主任暨业务培训会,会上几个具有代表性的残疾人集中就业的企业和在残疾人就业、培训、保障金收缴、规范化建设做得好的州市进行经验交流发言,为做好今年残疾人就业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圆满完成基层残疾人就业指导员业务培训任务。
2015年中残联分配给我省250名残疾人社区就业指导员远程训任务,为了完成任务,省就业中心在全省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中极积动员,并与中残联沟通按时完成报名缴费工作并及时督促学员按时参加学习,完成规定课业计划,并且组织好网上考试,圆满完成培训任务。
(三)举办实名制统计管理和保障金征收管理业务培训班,进一步加强实名制统计管理工作
层层落实落实工作责任,继续推行实名制工作通报制度。严格要求全省数据要以入户调查为基础、做到层层把关,分级负责。同时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实名制数据与专项调查数据的比对工作,最大程度的确保了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经过一年的系统工作,目前就业数据录入率达到了97.11%,超额完成了中残联规定的95%录入率目标。
二、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2015年决算编报的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省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2015年度末实有人员编制制10人。其中:事业编制10人;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9人。离退休职工5人。其中: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2015年度收入合计1040.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39.05万元,占总收入的99.84%;上年结余1.58万元,占总收入的0.15%,存款利息收入0.04万元。占总收入的0.003%。与上年对比减少29.64万元,主要原因是培训项目减少。
用饼状图表示如下: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支出总计1040.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06万元,占总支出的10.38%,项目支出905.98万元,占总支出的87.06%。与上年对比减少65.02万元,主要原因是培训项目减少。用饼状图表示如下: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本中心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8.06万元,其中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100.0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5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维修维护等公用支出8.0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4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完成工作情况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29万元。与上年对比2015年度减少42万元,主要原因是培训项目减少。2015年用于残疾人就业服务、就业援助经费100万元,用于残疾人农机具维修技能培训费35万元,用于残疾人玉雕工艺品、手工编织技能培训费325万元,用于残疾人电脑、木雕技能培训费125万元,用于残疾人农业加工技能培训费100万元,用于购残疾人技能作品经费37万元,用于参加全国第五届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经费100万元,用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项目工作经费80万元,用于全省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补助经设2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心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14.0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06.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27%。
2、住房保障支出7.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0.73%。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心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预算为3.07万元,支出决算为3.0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5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8万元,完成预算的35.1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99万元,完成预算的64.82%。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支出决算数比2014年3.09万元减少0.02万元,下降0.006 %。其中:公务接待费减少0.01万元,下降0.003%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9万元,占64.84%;公务接待费支出1.08万元,占35.1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9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5年度,中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8万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08万元。主要用于中心发生的接待有关业务单位的支出。共接待51批次,146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为93.8万元。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支出38万元,主要用于2015年度我中心办公设备购置及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支出;服务类政府采购支出55.8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
附件:1、云南省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决算公开表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模板doc\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模板doc\P020160817639521775670.xls
2、2015政府采购情况表
政府采购情况表.XLS